赣榆县欢墩镇:卫生文明有公约
(通讯员 曹晓东 刘桂香)“不讲污言秽语,不损害他人权益,不破坏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不乱停乱行,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摆”。在欢墩各村的公开栏里,都贴上了有如上内容的《卫生文明公约》。据了解,为了促进镇村卫生管理,该镇引导各村制定了《卫生文明公约》,从而使村民的卫生行为有了规范。农村卫生环境建设关键在人,在于农民的文明程度。要想实现农村卫生环境的长效管理,最重要的就是实现人的卫生观念的提高。为此,从年初开始,欢墩镇立足各村实际,积极引导各村制定《卫生文明公约》。各村通过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经过村民议事会讨论,最终形成了完成的公约内容,不仅对村民日常卫生行为进行规范,而且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制度,对违反村民卫生文明公约的村民,将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给以适当的经济处罚,并取消文明户参选资格。目前,该镇十六个村村村都制定了卫生文明公约,并在公开栏进行公布,同时,各村除设置了卫生墙,对公约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外,还将公约印成宣传材料,散发到每一个农户手中。目前,全镇已散发公约材料近万份。 (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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