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区首起醉驾案
7月4日下午,海州区法院对海州区第一起醉驾案进行开庭审理。该院邀请了海州区人大代表、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的政法委书记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并就该案进行了评议和座谈。今年5月10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史某酒后驾驶轿车在沈海高速公路海头出口处时,撞到前方货车的尾部。当晚20时许,对史某血样进行提取、检测,史某血液中检出乙醇特征色谱峰,其浓度为1.22mg/ml。史某辩称,其饮酒时间为中午12:30左右,饭后由一年轻、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人驾车,当日下大雨,天气恶劣,为了安全起见,且认为自己饮酒已逾五个小时,便改由史某驾驶。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史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未当庭宣判。
各位人大代表和政法委的同志对该案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均给予较高评价,对邀请人大代表、政法委同志旁听评议热点、典型案件的做法表示肯定。一、促进了法院工作的规范性。均表示,通过旁听对庭审流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二、增强了教育的实效性。以鲜活的案例为教材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并具有警示作用,对自身做人、做事都敲响了警钟。将积极向身边的人宣传,坚决杜绝酒驾。三、提高了沟通的长效性。邀请旁听评议案件推动了各方工作的开展和加强了交流。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强互动,提前沟通,强化对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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