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1-7-13 11:35:14

灌南县率先在全省建立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

  (通讯员 刘桂兵 韩玉梅 王东)近年来,灌南县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该县“四套班子”领导多次走访老红军、老党员等优抚对象,开展座谈会等形式,互相征求意见,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并要求相关部门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限度的为优抚对象提供物质上的需求。2007年——2011年期间,四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除国家拨专款外,该县地方财政拿出配套资金650万元,确保优抚经费按月逐额发放。实行荣誉金奖励制度,退役一等功臣每年360元、二等功臣240元、三等功臣每年120元,2008年4月,该县在全国率先对革命残疾军人和老复员军人遗孀实施定期生活补助,这一拥军优属的创新做法受到补贴对象的高度评价,她们眼含热泪称赞党和政府的恩情,这一做法被写进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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