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芦山石刻群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名单
(通讯员 吴淑杰)近日,笔者从灌云县有关部门获悉,在省有关部门公布的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名单上,该县伊芦山石刻群名列其中。伊芦山石刻群主要分布在伊芦山中峰和西峰两处。中峰以中庵为中心,院内井旁石壁上有明代王同题刻“奇泉”草书大字,至今“奇泉”两个大字仍保存完好。在东向的悬崖上天然石洞内有王同题刻的“云洞”二字行书。
在伊芦山中庵下侧西南台阶旁石坡上有“高山流水”四个大字,这是王同题刻楷书。虽然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但是字体清晰,保存得非常完整。伊芦山石刻,篆、隶、楷、行、草诸体具备,这对研究我县乃至连云港市明、清时期的书法艺术有重要价值。 http://www.aigany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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