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3-30 14:11:00

连云港市遗体捐赠断档三年

  本报讯(记者 崔威 通讯员 李洪忠)在日前举行的遗体捐赠志愿者纪念活动中,笔者了解到,目前连云港市成功实现捐赠遗体2例,均为2009年捐赠的遗体,至今尚无器官捐赠者名单登记。市红会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摈弃传统观念,传承和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入到志愿者行列。

  “连云港市遗体、器官捐赠者寥寥无几的原因是受到传统丧葬伦理的影响,无法接受这种方式。”市红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捐赠遗体或器官,必须要有家属的签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有意捐赠的志愿者最终因为家人的劝阻,打消捐赠念头。同时,受条件所限,目前江苏省仅南京作为器官捐赠的试点城市,连云港市除了能接受眼角膜捐赠之外,没有资质接受器官捐赠。

  据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望在年内修订完成,届时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以及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必将推动连云港市器官捐赠事业,让生命在器官捐赠中得到延续。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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