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7-9 14:30:00

宋庄镇“五制工作法”推进美丽乡村行动

  美丽乡村事关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和小康建设满意度。在县吹响美丽乡村行动号角以来,宋庄镇为高质量率先完成美丽乡村推进工作,积极在美丽乡村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上下功夫,坚持“五制”并用推进美丽乡村行动,确保全镇党员干部人人有担子,时时有压力。

  一是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条线分管负责人、各村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工作推进小组,制定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党员干部大会,对全镇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分片包干到人,责任落实到身,按照全年整治目标分阶段有序开展。

  二是推行政府交办单制。对各站所、村需进行清理整治内容由镇政府统一下发交办单,明确整治要求,规定完成期限,并及时组织专人督办。

  三是实行常态督查制。区镇成立督查组,专人负责对各片、各村美丽乡村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每周形成督查通报,报送镇领导批阅,下发至各包片负责人及各村、站所。

  四是开展定期考核制。按季度采取“村村到”方式对各村上一阶段美丽乡村推进情况现场打分,综合考评。对环境整治先进村进行表彰并奖励3000元-5000元,整治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五是探索环卫整治长效机制。市场化运作,对镇域内主干道及沿途绿化统一公开发包,交由专业保洁公司进行环卫保洁,既提高环卫工作效率,又保证环卫的整洁度。(董洪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宋庄镇“五制工作法”推进美丽乡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