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7-9 14:35:00

桃林镇保护耕地措施得力

  (通讯员 李冬)东海县桃林镇充分利用“六.二五”土地宣传日,大力宣传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镇土地连续五年实现递增。目前,全镇21个行政村全部建起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面积达12万亩。

  该镇地处东海西部丘陵山区,7.5万人口,可耕地12万多亩,其中荒地、丘陵面积较大。近年来,为了解决人口增长与土地减少的矛盾,该镇于1995年初就着手在全镇21个村建立农田保护规划区,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乡村建设用地规划地图,标志到田块、地头,实行重点保护,保护措施和责任人上墙公布。镇里明确规定,保护区内不得建房,不准毁田,不准兴办其他非农业项目。镇村两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各村也制定了保护公约。与此同时,镇村还建立了共同负责制、农田审批制和损失补偿制等一系列保护制度。镇国土所在审批农户建房用地时,与规划办一道现场办公,严格把好审批关,统一规划、统一放样,从而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据统计,目前,全镇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45个,保护耕地12万亩,建立保护档案40多份,签订责任书22份,基本做到镇有政策,村有措施,组、户有公约,承包地有责任人,形成了较为严密的三级耕地保护网路。

  该镇还积极开发“五荒”土地和老宅基地复垦,利用8年时间共开发“五荒”土地5500多亩,完成旧村搬迁2个,复垦旧宅基180亩,并本着宜农造田,宜林植树,宜水养殖的原则,整体推进荒废地综合治理和复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在农业中的基础作用,开辟土地后备资源。 http://www.aigany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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