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提升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
□ 吉文献 吕从娟近年来,连云港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规范有序,全面发展,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队伍逐步发展壮大,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目前,连云港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8家,执业司法鉴定人62名,鉴定范围涉及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精神疾病、微量物证(环境检测)、司法会计等方面。2011年以来,连云港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鉴定案件9411件,同比增长14%,业务收费1482万元,同比增长30%,鉴定结论采信率达到99.98%,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11年,连云港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在“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考核中名列第二,走在全省前列。
固本强基 夯实基础
近年来,连云港市一直十分重视机构规范化建设,着重加强了对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将其作为提升连云港市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的主要途径。
———完善各项制度,为机构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依据
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连云港市从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之时起就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明确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健全机构内部管理机制,2011年,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表(试行)》,对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中的办公用房面积、上墙公示内容和必备的相关管理制度等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目前,连云港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办公用房普遍达标,完善了上墙公示内容,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基本建立。
———加强监督检查,促使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为推动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连云港市一直狠抓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在每年召开的连云港市司法鉴定工作会议上对全年的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部署,明确阶段性建设目标和全年目标。为检查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还不断创新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通过专项检查、机构互查和邀请专家开展联合大检查等方式,对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情况和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监管,每次检查结束后,都将检查情况以文件形式通报各司法鉴定机构和母体单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通过常抓不懈的监管和耐心细致的引导,连云港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了显著增强,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有了新的提升,规范化达标率达100%。
———巩固认证认可工作成果,为机构规范化建设提供系统性保障
认证认可工作是促进机构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手段,是对司法鉴定机构的一次系统性评价。为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工作在促进机构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连云港市从认证认可工作启动之初就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的推进计划,并定期督促、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多次赴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指导,指导鉴定机构认真编写质量体系文件,要求鉴定机构在机构内全面运行质量体系文件。2010年,连云港市7家“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全面完成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其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司法鉴定所和原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2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了国家级资质认定并获得资质认定证书,其他5家均通过省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并获资质认定证书。
善抓契机推动发展
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十分注重抓住各项专项活动的契机,以专项活动促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
———以“质量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机构内部管理机制
在去年省司法厅开展的“司法鉴定规范质量年”活动中,为进一步完善机构内部管理机制,连云港市结合省厅相关要求,将巩固认证认可成果融入到了质量年活动中,加强了对各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巩固情况的检查,督促各鉴定机构在机构内全面运行认证认可质量体系文件,并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体系文件内容,鉴定机构内部制度化管理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有效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
在“创先争优” 活动中,连云港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在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下,根据《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对办公室、档案室等“五室”进行了重新完善。
在机构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硬件达标是连云港市各鉴定机构遇到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利用连云港市司法鉴定协会的平台作用,主动加强与各司法鉴定机构母体单位沟通,寻求母体单位在司法鉴定机构办公场所方面的支持。经沟通协调,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面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近一倍。灌云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灌南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将于近日利用母体单位迁址契机,搬入新址办公,新址办公面积将有大幅增加,将远超省司法厅规定标准。东海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在鉴定机构所在楼层入口处单独设置了醒目的机构名称标识墙,并在上墙公示中设置了党员鉴定人的标志。灌云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党员鉴定人全部佩戴党徽标记。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也都在母体机构的支持下重新制作了上墙公示内容,美化了服务环境,配齐了意见箱、意见簿及相关服务设施。各鉴定机构充分发挥党员鉴定人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评比活动,使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勇于探索创新途径
为进一步提升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连云港市勇于探索、主动创新机构规范化建设途径,使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创新鉴定人执业初审办法,把好源头准入关
近年来,为保证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有序开展,市司法局十分注重对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了对新增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综合素质考核,从源头上着手,通过严把新增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关来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民主测评、面试谈话、材料审核等环节,对新增司法鉴定人的综合素质进行审核,从源头上确保了连云港市司法鉴定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设立方面,严格按照初审程序执行,着重加强对申请单位硬件设施的审核。将省司法厅下发的《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纳入了审核范围,对硬件设施不达标的申请单位,一律不予初审,确保新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硬件设施一次性达标。
———统一司法鉴定档案格式,实现机构档案规范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针对连云港市乃至全省司法鉴定档案格式不统一的现象,去年,通过“调研、起草、反馈、定稿”四个环节,制定了包括司法鉴定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鉴定案件受理审批表、送检材料流转表、司法鉴定文书底稿、文书送达凭证等文本模板,对连云港市司法鉴定案卷格式进行了统一,进一步规范了司法鉴定档案管理。
———创新案卷评查内容,营造机构规范化建设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对鉴定机构的监督,促进各鉴定机构间的交流和协调发展,市司法局创新案卷评查内容,主动邀请市中级法院司法鉴定处专家参与。通过对司法鉴定案卷规范化程度的评查,以点带面,促使各机构相互学习,在评查过程中,还组织各鉴定机构相互参观,相互交流规范化建设成果。在评查活动的带动下,连云港市各司法鉴定机构都主动行动,加强内部管理,连云港市形成了规范化建设“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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