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7-17 11:39:56

新浦落户首家台湾居民个体户

  记 者 侍敏 通讯员 张雷 周勤

  近日,连云港市首家台湾居民申请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在新浦工商分局成功注册。这也是今年1月1日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台湾居民在大陆部分省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来,首位台湾居民在连云港市成功注册个体户。

  据悉,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租房合同、照片等相关资料,即可向当地工商部门直接申请。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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