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8-23 09:31:50

四队镇人大代表提建议 建房须挂“准建旗”

  (通讯员 王苏海 马士刚)灌云县四队镇积极落实镇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建房用地须挂“准建旗”的建议,有效遏制了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乱建等违规占地建房现象。

  今年年初,灌云县四队镇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建房用地须挂“准建旗”。镇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在全县率先推行“准建旗”发放制度,规定凡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单位和个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准建旗”,如无“准建旗”,即属于违法建设。镇国土所通过动态巡查,发现无旗或有旗不挂及转借他人的情况,及时进行查处。据了解,该制度实行8个多月来,全镇已发放“准建旗”136面,发放率达100%。 (编辑:李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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