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8-27 11:47:58

网络侵权损名誉 公证部门帮维权

  (记者 贺从验 通讯员 叶本静)24日,一位女子来到赣榆县公证处,请求公证部门为她保全一份网络证据。据她讲述,近期有人在互联网上恶意发布信息,虚构事实,侮辱诽谤她,使她的名誉和精神都受到损害。为此,她请求固定这份网络证据,为起诉恶意行为人侵权做准备。

  公证处审查完相关材料后,决定受理申请,安排两名公证员办理,其中一位公证员按照当事人所述,在自己电脑上按步骤操作,最终打开需要保全的网页,保存并打印该网页上的信息,另一位公证员做客观记录,经过环环审查,严格把关,最终出具了公证书,为当事人起诉提供了客观证据。

  据介绍,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网上发布信息。然而网络是把双刃剑,如果被恶意行为人所利用,则会损害无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赣榆县公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是新兴的公证事项,是公证机构迎合社会发展,创新办证思路,拓展公证业务的有效实践,有利于遏制不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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