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上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再调整
记 者 徐 芳通讯员 吴淑珩 左功华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连云港市将再次对市区上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进行调整。
为提高上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水平,让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市区从2008年9月1日开始,对他们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城乡户口实行统一标准。而此次的调整标准,以当年市区上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为基数,按照上年度连云港市在岗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率执行,2011年连云港市在岗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增长15.0%。上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现调整为每人每月839.5元,比去年每人每月提高109.5元,此标准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所需经费仍按原开支渠道列支。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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