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开展敬老月活动
叶本静为了弘扬敬老、爱老优良传统,江苏赣榆县公证处以“关爱老人、献爱心、送幸福”为主旨,开展2012年“敬老月”活动。
2012年10月27日,赣榆县公证处负责人组织全体公证人员来到赣榆县敬老院,发放公证宣传手册,为这里的老年人宣传公证法律知识,通过与老人们交谈,公证人员了解到,大家都不懂与老年人生活利益密切相关的公证知识,如:“遗嘱、继承、房产赠与等”,于是按照大家不同咨询要求,耐心给大家讲解办理各种公证的情况,并告知大家,县公证处开通了为民服务窗口,与法律援助部门协作,直接减少困难老人的办证费用。听了公证员一番话,老人们都满意的点头。当然,在谈话过程中,有些老人向公证人员询问“配偶去世后,再婚前,能否办理财产协议公证?”公证人员详细讲解了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条件及程序等,解决了老人们的心里难题。通过宣传涉及老年人生活利益有关公证法律知识,弘扬“爱老”、“敬老”精神,关爱老年人生活,让各位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使他们增加了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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