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10-31 15:45:58

讨要工钱未果 意气用事险入狱

  (通讯员 万俊松 张陈柱 程思)为讨要100元工钱,却因不懂法,意气用事,反赔上3万5千元,并险被判入狱服刑。日前,朝阳镇成功公调诉结一刑转民事案件。

  当事人韩某讨要100元工资未果,意气用事一拳将雇主鼻骨打折后逃逸,一念之差险判刑入狱。韩某事后连连悔恨不已,“都是意气用事惹的祸,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害了我”。

  事情还要从去年7月说起。

  2011年7月韩某已为同村李某开车近四个月,李某每月给韩某2000元工资,后,李某与某通信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经签订雇佣合同,为其提供司机与车辆服务,双方合作一直比较愉快。7月底该公司上级公司检查验收分公司网络优化建设情况,分公司便经常组织员工加班加点赶进度。

  7月25日晚下班前,该分公司经理打电话通知韩某将工程车留在公司,但韩某还是将车开了回家,当该经理得知韩某已将车开回家时,便再次打电话让韩某将车开回公司,韩某说在家已经喝酒了,经理便询问其住址以便安排其他司机将车开回。听到这,韩某感觉很没面子,便乘着酒劲直接将车开到该公司门口,进门就打了该经理一拳,该经理因赶工程未与其过多计较,自行到医院做检查治疗。

  此事过后不久,自知打人闯祸的韩某坚持到月底便主动向李某提出辞职前往外地打工。期间,韩某曾电话向李某讨要最后一月工钱,并多次让其老婆到李某家中讨要,均被李某以有事需要与韩某亲自洽谈为由拒绝。

  2011年9月28日,在外打工的韩某回家后电话联系李某,双方约定当晚7时在李某家洽谈。见面后,李某说在做事期间曾有多次闯红灯等违章记录,便扣除200元后将其余工钱交给韩某,几经交涉,后来李某又给韩某加了100元工钱。韩某本因上次辞职认为是该分公司经理从中作梗而一直怏怏不快,与李某交涉许久后仍不见其给余下的100元工钱,便提高嗓门骂骂咧咧追问该经理电话欲与其论理,遭到李某拒绝后,韩某难捺心中怨气,抬手打在李某鼻子上,李某捂住鲜血直流的鼻子拨打了110报警。韩某见闯祸转向离去,直到2012年5月受到“网上追逃”的韩某在新浦区一网吧终被抓获。

  鉴于韩某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赔偿了李某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各种费用3.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李某的谅解,达成刑事和解协议,2012年6月经法院审理免于刑事处罚。一起看似简简单单的讨要工钱小事,终让浑浑噩噩的韩某醒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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