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11-2 10:40:00

公安机关为秸秆禁烧保驾护航

  本报讯(记者 袁春梅 通讯员 江效斌)近来,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抓住关键环节,各警种协同作战,有效保护了城市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连云港市未发生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和秸秆储运交通事故,未发生因非法燃烧秸秆引发的大面积烟雾环境污染问题。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公安局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措施,围绕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运输保障、灭火处置等方面,制定周密详实的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交巡警、治安、消防等各部门警种的工作任务、要求和责任。先后开展5次大范围督导检查,并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问责问效,确保了压力传递到位、措施落实有力。

  具体操作中,各县区分局、派出所择取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地区,先后组织20余场规模不一的主题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标语、横幅3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从焚烧秸秆浪费能源、污染环境、危害安全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组织连云港市221名驻村民警深入村组、田间地头,面对面开展教育,并利用村委会高音喇叭,循环播放防火知识和秸秆禁烧政策,有效提高了村民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防火自觉性,逐步将秸秆禁烧转变为农民的自觉行为。

  连云港市50支巡逻处警查控队把督查重点放在田间地头、秸秆堆放集中区域,民警分片包干,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对可能发生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苗头行为60余起。各地消防部门联合环保、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消除秸秆存储点火灾隐患220余处。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依托公安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收集秸秆焚烧预警信息,并通过公安扁平化指挥体系,第一时间调集应急力量,时刻保证对火灾警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

  交巡警部门还研究制定了秋季秸秆运输保障工作专门方案,开辟秸秆运输绿色通道,硬性规定“除涉及酒驾、无证驾驶和驾驶有盗抢嫌疑、报废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外,对因运输秸秆造成超高、超宽及其他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处罚,教育后放行。”截至目前,各级交巡警部门检查超高、超宽运输秸秆车辆56辆,全部教育放行,连云港市未发生秸秆运输车辆安全事故,为秸秆综合利用创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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