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有群不拿工资的“和事老”
记 者 胡柳君 通讯员 颜金燕在海州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没有权力、没有职位、不拿工资,却热衷于民间纠纷化解工作,他们活跃在全区各个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家庭有了矛盾他们来调解,邻里闹了别扭他们来说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他们来宣传,他们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和事老”。
“和事老”一年化解纠纷千余件
海州区自2011年在幸福路街道文化社区、锦屏镇酒店村成立试点以来,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与推广,截至目前,全区83个村(居)已全部建立“和事老”协会,共有个人调解工作室288个,“和事老”1716人;累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近100%。“和事老”队伍里同时涌现出如洪门街道吴继松、海州街道乔廷波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优秀典型。“和事佬”调解这一民间调解新模式,已然成为该区一支纠纷调处、社区维稳、信息反映的新力量,在解纷息争、维护稳定和促进和谐等方面正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主要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基层常见纠纷,调解成功率接近100%。试点“和事老”协会的村和社区呈现出一片和谐稳定的新景象。
调解新模式具有区域特色
锦屏镇酒店村张兆松老人有两个儿子,兄弟俩各有一套住房,因为一纸分家书产生分岐,兄弟俩互相推诿,不尽赡养义务,甚至因为老人的安置问题大打出手,老人一气之下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和事老”张兴文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赶到双方家中调解,她首先利用自己与张家大儿媳是亲戚且交往较多的优势,对其反复劝导、说服和教育,终使大儿媳化解心中疙瘩将老人接到家中,然后就老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等问题与兄弟俩进行协商,最终两兄弟达成一致意见,一家人和睦如初。一起因赡养问题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在诉前被“和事老”成功调解。
“当前,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社会矛盾凸现期,如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从源头预防控制矛盾纠纷,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维稳部门的重要职责。”海州区委政法委书记孙振东这样说,“为此,海州区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积极整合民间资源,大胆探索实践,打造了具有区域特色的民间调解新模式———‘和事老’协会。”
“草根调解”独具优势
“和事老”协会是群众自我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民间组织,它是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一种延伸和补充。通过在区成立“和事老”指导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成立“和事老”理事会,在行政村和社区设立“和事老”协会,由村、居民小组选配“和事老”,成立“和事老”个人调解室,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联动的民间调解网络体系。
“有了这么一个稳固的网络体系,我们的基层更加稳定,社会更加和谐了。过去一年来,不论是全区信访总量,还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我们的‘和事老’利用自身亲民、近民、便民、利民的优势,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孙振东说。
“相对而言,政府提供的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但是,‘和事老’调解因其本质属性上的民间性、方式手段的草根性等特点,具有离得近、叫得应、说得动、办得成等多重优势,更容易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海州区司法局局长董淑斌这样说。 http://www.aigany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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