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11-12 10:40:00

海宁路等部分道路交通管制

  海宁路等市区部分道路改造出新工程将于11月15日开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届时将对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具体事项通行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2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管制路段

  海宁路全线;新海路海宁西路至新海发电厂之间路段;海连西路蔷薇桥至幸福路之间路段;瀛洲路龙河广场以南路段;学院路全线;科苑路绿园南路至苍梧路之间路段。

  三、绕行线路

  1、过境车辆:东海、赣榆县方向驶往市区的机动车可以经G15、G30、204国道、310国道、海青路、秦东门大街、郁洲南路绕行。灌云、灌南县方向驶往市区的机动车可以经G15、G25、204国道、板浦镇、锦屏镇、新坝镇、海青路绕行。

  2、市区车辆:施工路段范围内的机动车根据现场交通批示标志指示通行。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二O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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