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品案
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解宣庆 冯登超昨日,东海县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该局治安大队和连云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行动,近日成功破获了一起连云港市规模最大的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买卖炸药800公斤、雷管1600余枚。目前,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其中4人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据介绍,东海县矿产资源丰富,有多达37种矿藏。有上百家企业从事矿业生产,每年都需要大量的爆炸物品。由于购买爆炸物品必须凭借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安全评估报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审批程序非常严格,因此许多没有合法手续的矿主便通过其他非法手段私下进行买卖。
2011年下半年,东海县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用炸药、雷管进行石英矿塘开采,这些举报对象全部都指向同一个人———该县驼峰乡的赵某。经过几个月的缜密侦查,警方发现,赵某在东海各个乡镇有多达8个石英塘,而且全部是非法开采。后来因挖出来的石英矿产量低、效益不高,于是用炸药来提高矿石的开采效率,便开始托人购买炸药。从其他非法渠道购得炸药后,再以数倍的价格转手卖给同行,从中牟取暴利。
为查明爆炸物品来源,警方立即对赵某进行了秘密侦查。最终确定赵某、庄某等人,从山东非法购进炸药用于非法开采石英。日前,警方将赵某这伙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团伙一共涉案六人全部抓获。
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庄某等人供述了非法买卖炸药、雷管的全部过程。去年9月份,赵某曾给在山东莱芜的许某(已被山东省警方抓获)打电话,要许某帮其购买炸药。许某答应后,立即联系到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山东莱芜的范某。犯罪嫌疑人庄某供述称,他只是运输者。受赵某的委托,和他一起到山东莱芜去“取货”的。范某接到许某电话后,很快就联系到了曾在煤矿工作过的任某(山东莱芜人)。任某此前曾在工程结束后剩下一些炸药、雷管,没有上交给工程管理人员,而是全部弄回家中,正准备找机会卖给他人。从山东“取货”回来后,赵某将炸药和雷管藏匿,并开始陆续使用炸药来开采石英。
经过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某在庄某等人的帮助下,曾先后两次从山东运输炸药800公斤和雷管1600多枚。为了贪图获得更多的钱财,从去年10月份开始,除用于自己正常生产外,赵某将剩余的炸药均以高出“进价”数倍的价格卖给了同样在湖北开矿的张某。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张某(东海县平明镇人)先后3次从赵某手中买走了100多公斤炸药至湖北省大梧县自己的矿区内从事非法开采。据警方介绍,就在赵某私藏炸药的这个窝点附近还有多处居民住宅,试想,这些爆炸物品一旦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庄某、范某、任某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被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批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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