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设立国土资源巡回法庭
(通讯员 姜先晓 陈健)为切实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实施,赣榆县于日前设立了“赣榆县人民法院国土资源巡回法庭”,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法院、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有法院、国土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国土资源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主要审理涉及全县国土资源类的行政诉讼案件、审查执行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负责协调涉及国土资源多是其他诉讼和执行案件。
国土资源巡回法庭由法院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个合议庭、一名法警和相关人员。日常办公经费由县国土资源局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配备执行车辆和其他保障物质。 (编辑:王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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