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12-7 10:40:00

连云港市道路救助基金垫付超800万元

  记 者 郭胡成 通讯员 陈传宝

  “我代表家人感谢全体道路救助基金的工作人员,你们在我们最需要的时候送给我们一份温暖。”几天前,紫金保险连云港市道路救助服务办公室(下称“市路救办”)收到这样一封感谢信。

  这封感谢信背后,有这样一组数据:自去年4月底开始受理基金申请以来,市路救办本着“应救尽救,应助尽助”的原则,努力扩大基金救助受益面,将这项涉及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好政策用好用足,目前已经成功垫付基金申请420多例,争取垫付基金总额超过800万元,受益群众达600多人。

  市路救办工作人员介绍,一年多来,市路救办不断进行自身网点完善,先后在市区和四县建立了服务受理点,制定受理点规范化服务流程,开通96019咨询服务热线,并通过媒体公布各服务网点受理电话。

  同时,强化与医疗公安方面的联络合作,对连云港市道路救助服务专员及公安交巡警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与连云港市各大医院建立联络人机制,加强市路救办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如今,案件受理量已经从最初的每月2件至3件,上升到每月50件以上。

  根据《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和所在医院都可以申请基金救助:抢救医药费超过交强险医疗费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别困难的。

  受助不难,不过需要提醒受益群众的是,救助基金主要是在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无力支付或超出事故车辆交强险支付标准时,对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进行垫付。在垫付后,救助基金将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进行追偿。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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