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拒不偿还 如何保障被借款人利益
借款拒不偿还 如何保障被借款人利益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11-10 21:45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无锡江阴
咨询求助:
一朋友向我借钱不还,通过法律诉讼并强制执行时(已对该人实行曝光,因为多案在身),发现该人已离婚,房子协议给女儿,不回家住,手机经常换号,联系不到,关机玩起了失踪。法院有时打通电话传唤,也拒不到场,法院执行庭对此也毫无办法,说他们不是公安局,无法用刑事案件的手段来进行定位抓捕、跟踪等,反倒让我去寻找,提供线索。我为了那笔钱已经债务累累,其中部分银行的钱我已经还不起,我也已经在东借西借,我在考虑是否也象朋友一样出去躲躲?法院都无法执行的案子,对个人更谈何容易。中国的法律是否存在漏洞?对这些借钱不还的人法律能否有更有效的措施?法律规定的名下一套居住房不能查封,三高不能拘留,这些都给不良份子提供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预谋、得逞后耍赖。一起很小的民事案件,往往会影响到几个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党的18大提出了很多的问题,考虑了很多的问题。我迫切的希望,在和谐发展社会经济的时候,我们的法律法规更有效的起到监督、保护和实施的作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