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评论 发表于 2012-12-15 18:50:01

合法权益何在?

  合法权益何在?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10-22 15:52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苏州张家港

  投诉报料:

  昨天去张家港超市购物时,一时鬼迷心窍的拿了超市里的充电电池,被保安发现后要求赔赏2000元,后来好说歹说,责令赔赏1000元,并要求写下“同意自愿私下处理,不报警”等字句。然而当我们交罚款时,他们却拿的是超市里的其他物品结算充当罚款,从POS机上刷了1008元,时间时10月21日晚9时28分。我跟他们索要票据以及刷卡银联单时,他们拒绝给我,说要凭这些他们去办理退货手续提拿现金。我觉得他们的行径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即便是罚款或是赔赏也应该给我相应的票据的文件,对此,我要求他们退还这不合法的处罚,给一合法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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