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炮制协议卖我祖宅并强拆
镇江新区炮制协议卖我祖宅并强拆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7-13 04:03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镇江
咨询求助:
6月27日镇江不能只求发展而不顾百姓民生http://js.people.com.cn/voice/read.php?read_id=1875 (跟进篇)
5月18日镇江修缮祖宅遭强拆http://js.people.com.cn/voice/read.php?read_id=1205 (续)
尊敬的市委书记先生:
您作为镇江百姓的父母官,小民在为我祖宅于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一次次的沟通对话无果后只能再次上书与您求助与您。从小民上书给您的第一次起,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每次的答复敷衍了事,混淆视听,无视事实,作为地方政府的调查结果1)主要当事人本人的身份搞错,2)房屋权益关系利害人双方的姓名和身份搞错,3)所谓“违建”事实失查而强拆我修善的祖宅,4)竭力的保护拆我祖宅的唐清波家,就因为唐清波的姨亲是村支书。
书记先生:从一次次的答复中不难看出镇江新区吉大港街道不是什么搞错而是有意而为之,小民无法想象一个村支书的亲戚能够撬动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为他家一次次的上报失实调查报告,为什么?百姓赋予的权利,在他们手里用在了那里让百姓心颤!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所谓一次次失实调查其实是在掩盖事实A)对我家修缮祖宅所谓“违建”强拆骗拆,修缮前我祖宅的吴强照片
强拆骗拆后的照片
B)唐清波家因为有村支书姨亲关系利益收到了所谓“政府有关部门”保护,(附上照片2分之1在我祖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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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一次次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在我祖宅上的房屋进行确权,政府相关部门却说我家把房及宅地卖给了唐清波家。(当时说卖给了唐国清)。在本人质问我祖宅产权人仅我一人在世并无买卖过祖宅,现在又炮制出一份买卖协议,说是我嫂子买卖的(我嫂子1996年过世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嫂子根本就无权买卖我家祖宅,如有买卖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是问,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就凭一纸无法律效力的“协议”,就把饭房屋确权为唐清波家了,且与唐清波家单方极速签订了拆迁协议,本人不解更无奈!现在反而要我一个半生不遂,80余岁的老人自家祖宅被政府相关部门以一纸“协议”确权给他人去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是可悲!
现只有恳求书记先生,依据事实再次过问小民之事,同时恳请市委给予法律援助(因小民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精力都无能力向法院诉讼)以求彻底查清事实,换小民百姓与公道! 期盼
谢谢! (附上镇江新区“调查”结果)
镇江新区 答复时间: 2012-07-10 15:59:29
答复结果: 唐善良,你好:
针对您来信反映的有关房屋买卖及拆违等问题,镇江新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走访和调查,并查看了买房当事人的买卖协议,现将有关问题予以答复。
1.关于房屋问题:经过调查了解,彭荷英(亦名彭荷子)与您的哥哥唐金良为夫妻关系(在大港派出所可查阅到彭荷英户口底册)。彭荷英于1993年将贵户位于唐巷的房屋卖予邻居唐清波,买主唐清波现存有买卖协议原件,协议上有彭荷英签章(房屋协议买卖一事有村民见证,房屋买卖协议起草书写人目前还在世)。
2.关于拆违问题:经了解,您于4月10日至19日之间,在您所述的祖宅原址搭建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接群众举报后,由新区行政执法局与大港街道拆违及城管工作人员,对违建进行了拆除。大港街道存有现场拆除违建的照片。
若您坚持认为相关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也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您的权益。
信件状态: 已办结(查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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