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劳保局行政不作为
赣榆县劳保局行政不作为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5-28 14:46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连云港赣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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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劳保局2004年1月25日受理赣榆县物资集团总公司2004年1月16日的工伤认定案件。故意推迟到2005年4月1日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施行之后;2006年1月9日接收我2004年6月22日已向该局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及其证据材料。2006年3月3日完成对我丈夫王继广的工亡认定;2006年5月8日在赣榆县物资集团总公司经理单立声(现在在县发改委任副主任)的串通、勾结下,赣榆县劳保局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故意不参照2006年3月3日该局作出的赣劳社发(2006)27号《关于对王继广同志因工死亡认定的决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中根据的2005年4月1日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38条规定又作出赣劳社发(2006)51号《关于撤销对王继广同志因工死亡认定的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该行政撤销的行政行为不但违法而且赣榆县劳保局帮助赣榆县物资集团总公司经理单立声(用人单位说了算)变造、伪造证据。侵犯了受害人的法定权利!亲属的合法权益!
八年的时间已过去,赣榆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承诺的:“特事特办”已成为泡影!根据法律规定我尽管八年信访、投诉、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但是上级相关部门的交办到了赣榆县信访局都没有处理结果!更没有负责任的交代!赣榆县劳保局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赣榆县劳保局为什么出尔反而对王继广的工亡认定决定至今推诿、敷衍故意不完成!请求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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