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矿集团矿校移交问题的申诉
徐矿集团矿校移交问题的申诉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3-28 07:57
类别:教育培训
区域:徐州沛县
投诉报料:
徐矿集团张双楼矿校有关移交问题的申诉
---执行文件要一视同仁
徐州市人民政府及徐矿集团为何不能严格执行苏政办发【2006】68号文和徐编复【2008】36号文:
1、根据苏政办发【2006】68号文“属地移交”原则,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煤矿职工子弟学校共有21所,已有19所先后移交到徐州市区,为什么唯独把张双楼、三河尖两矿校(属地九里区)排除在外,不能享受市区待遇?
2、按照徐编复【2008】36号《关于核定沛县矿区中小学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批复》文件的有关规定:沛县矿区中小学(大屯矿区各中小学、张双楼、三河尖中学)“上述中小学机构,过渡期(2006年——2017年)内由徐州市大屯矿区中小学校管理中心管理,过渡期满后,由沛县教育局管理。”现在,大屯矿区各中小学校正按这一文件执行,教职工享受市区待遇。张双楼、三河尖两矿校现处于过渡期(2006年——2017年)内,为什么不执行这一文件,与大屯矿区中小学校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3、我们的诉求:
(1)、按苏政办发【2006】68号文“属地移交”原则,把张双楼、三河尖两矿校移交九里区(现铜山区);
(2)、按照徐编复【2008】36号《关于核定沛县矿区中小学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批复》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由徐州市大屯矿区中小学校管理中心管理,与大屯矿区中小学校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尊敬的领导,我们期盼您尽快公平公正的处理此事。
张双楼矿校教职工
201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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