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评论 发表于 2012-12-15 18:59:57

淮安:拆迁办强拆,不给分毫

  淮安:拆迁办强拆,不给分毫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3-27 10:18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淮安淮安

  咨询求助:

  起诉日期2011年5月13号,案号:(2011)楚民初字第0632.

  本人有房产证,有结婚证,丈夫过世,有一女儿。拆迁办强拆,不给我母女分毫,求领导给予援助。

  楚州法院判案隐情,要求起诉人我自己撤诉,不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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