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12-25 11:39:53

连云港市开展农渔家乐评定

  本报讯 (通讯员 杨牧 韩倩倩) 为进一步规范连云港市农(渔家)乐旅游服务,提高农(渔)家乐旅游服务质量,推动乡村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市旅游部门自今年上半年在连云港市范围内开展“农(渔)家乐”创建活动。日前,经检查评定,25家农渔家乐通过创建验收,被授予市级农(渔)家乐经营单位。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农(渔)家乐”在乡村旅游中的引导示范作用,连云港市市县乡三级积极引导农(渔)户家庭利用自有宅基地或农村集体土地,挖掘和塑造农林牧渔等田园景观、自然生态、特色产业、历史人文等旅游资源,为游客提供休闲度假、农业劳作体验、农村生活体验等特色旅游服务。凡具备上述条件,并具备工商、卫生等资质,均可申报创建。

  为规范创建活动,市旅游局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农(渔)家乐评定标准》,对创建户从资质、交通、建筑、环境及安全等基础条件和接待、餐厅、饮食、厨房、住宿等设施配套,以及综合服务设施、卫生间以及经营管理方面进行细化标准,促进创建工作规范化。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县、乡三级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开展创建工作。此次被认定的市级农(渔)家乐大多具餐饮、住宿、玩乐等多种功能。 (编辑:徐誉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连云港市开展农渔家乐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