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南京机场高速扩建环评报告违法
举报南京机场高速扩建环评报告违法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12-27 17:04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南京江宁
投诉报料:
举报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违法
国家环境保护部
: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江苏省发改委:
2012年8月27日,南京交通网站发布《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
2012年9月26号
环境影响评价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翠屏山互通至机场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批复(苏环审〔2012〕185号)。
2012年9月28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翠屏山互通至机场段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
苏发改基础发1
441
号)
。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
评价
程序
严重违反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中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省、市、区三级政府相应的发改、规划、交通、住建、环保、国土、水利等职能部门
和环评专家不尊重事实,在不了解南京机场改扩建工程道路实际状况的情况下,
听取、评议了设计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所作的项目初步设计汇报
,
并最终通过了设计报告
。
南京
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东侧绿化带下,是纵贯高速全线的机场航空输油管道,输油管铺设在距
东面
隔离栅
2.8
米
左右
位置的地下。在输油管道标志桩为中心两侧的土地上栽满了高大的雪松、水杉、意杨、柳树
等绿化林带
。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扩建
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
内容不实,
违反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对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中强制性规范视而不见,属违法环评。具体理由如下:
一、
航空输油管道埋设在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内,违反公路建设规划。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十一条:高速公路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应当按照新建高速公路的要求和规定实施。《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项目应当符合公路规划。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第三十六条: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利用公路桥梁进行带缆、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铺设高压电力线和易燃易爆的管线;《公路法》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8.6.1电讯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均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不得妨害公路交通安全,并不得损害公路的构造和设施。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法律法规执行。
二
、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扩建
工程
环境影响
评价程序违法,实体内容
虚假,
违法
违规
国家环境保护部
环发7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中,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环境风险评价
的要求,第七项“
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第八项:
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应按照现行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要求,对现有工程的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相应的补救或完善措施,并纳入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
该环评明显违反公路限界内不能铺设燃油管道的法律禁止性规定,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刻意绕过“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十一条:高速公路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应当按照新建高速公路的要求和规定实施。
”的规定,作出违法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
如继续按照既定的工程方案施工至机场高速公路
扩建
竣工投入运营,妨害高速公路安全和机场高速
沿线
隔离栅外公路建筑控制区
内
的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存有重大隐患。
三、具体施工方案数据虚假,经对比后,疑点重重
2012年9月26日《扬子晚报》刊载内容:“
南京市公路建设处工程科科长武加恒说,南京机场高速二期扩建工程10月份开工,对翠屏山互通至机场约24公里的路段进行改扩建,由原来的双向四车道扩建成双向八车道,因此,两侧各要向外扩宽约8米,东侧的路基隔离栅内约有13.75米宽景观绿化带,紧贴隔离栅约5.75米的移植区
,,,
。
”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JC-KJ1标
《
管线保护
专项
方案
》
5.2机场专用输油管道保护措施:
机场专用输油管道位于机场高速公路东侧,基本在路基填筑施工坡脚线5m范围以外。
事实上,公路扩宽前,路基离东侧隔离栅有
13.75米
,
机场专用输油管道位于机场高速公路东侧
隔离栅内
,
距东侧隔离栏约2.8米左右。
扣除扩宽
8米和2.8米的间距,剩下的也只有2.8米。怎么也无法达到“
《
管线保护
专项
方案
》
5.2机场专用输油管道保护措施:
机场专用输油管道位于机场高速公路东侧,基本在路基填筑施工坡脚线5m范围以外。
”的结果。目前施工作业计划,严重违反《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
”的
规定
。
四、
环境影响评价违反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机场高速扩建后仍存有重大安全隐患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4.1.5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m。(3)、原油、液化石油气、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m
。
目前,机场航空输油管道埋设在公路建设用地红线内,
与秣陵、禄口东侧沿线各村村民居住房屋最近距离为
6米左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南京
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和江宁区交通局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南京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内埋设航空输油管道
与居民房屋安全距离确实不符合法律规范
。
五、环评违法、违规审批,导致一系列违法建设的后果
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用地内东侧不但违法铺设燃油管道,且违法在燃油管道上栽种了成片成林的绿化树木,公民多次举报,违法情形依然如故。试问,多个执法部门难道管不住一个重点工程?!!!
综上所述,
沿线居民强烈要求建设方立即停止违法施工
,请求江苏省环保厅和省发改委对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设计方案和环评进行重新审查,依照公路建设管理法规
和公路技术标准
规划实施
,消除公路安全运营的妨害,严格依法保障机场高速公路沿线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一直支持国家建设,期盼省门第一路的建设早日竣工,通过南京青奥会顺利召开,向世界展示美丽生态的南京城市形象。但我们也急切期盼政府能依法决策、科学建设,还给村民一个安全、宁静、生态、文明、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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