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12-31 10:31:33

灌云县推进乡(镇)党委权力阳光运行

  近年来,江苏省灌云县紧紧抓住容易导致乡(镇)党委用权不规范和极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着力构建以“清权、分权、晒权、管权、控权、督权”为内容的“六权”约束机制,建立层层递进、环环紧扣、规范有序、有效制约的权力运行体系,既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更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全面清权,使权力主体更明晰。灌云县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立足实际分类”的指导思想,对乡(镇)党委和班子成员的职责权限进行厘清,把乡(镇)党委集体职权划分为6大类,再按照先总后分、先职后权的顺序进行排列,确定党委职权40项和党委委员职权160项。

  科学分权,使权力配置更合理。明确职责权限,对班子成员进行合理职权分工,对主要事项责任体系进行权力制约,对职权操作流程进行统一程序规定。分工后的党委书记原则上不干预具体工作,而是通过“一人一组一项目,一人为主负全责”的工作方法,形成了“管人管到位,管事管到底,管财管到清”的责任体系。党委书记负责对班子成员的权力进行督查,月初把工作计划进行公示,月底进行评比,一段一结,一事一列,完成给予奖励,落后进行诫勉谈话,协助限期整改。

  阳光晒权,使权力运行更透明。将乡(镇)三套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重大信息及家庭成员情况、部门职责公示于众。在乡(镇)、村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同时,每年一事一议筹款方案、拆迁征地安置等涉及千家万户的事,做到先走访、后公示,充分发挥公开栏的作用,给群众一个明白。目前,每个乡(镇)均建成便民服务大厅,安装了触摸屏,很多惠农政策一触便知。

  制度管权,使权力行使更规范。坚持四个不直接分管、党委书记末位发言、重大事项票决三项制度。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规定,实施民情监督,设立民情预报站,聘请民情预报员及重大事项“五步”票决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廉政风险防范。

  过程控权,使权力裁量更严肃。规范重大事项中间环节管理,强化乡镇“三大中心”建设,即建立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核算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对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全过程阳光操作。对财务监督管理实行经手人、分管人、审核人三笔会签,缺一不可,并做到月理财、月审计、月公示。

  民主督权,使权力制约更有力。全面推行村官离任候职制、新任村官预任制、末位淘汰制、一线考核制、党代表监督制等一系列做法。邀请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参政议政,开展“一问三述双评”和各类人员座谈会活动,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打分。从而使党委权力公开化、民主化、高效化,提升了党委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编辑:庄婷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灌云县推进乡(镇)党委权力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