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交巡警重点解读新交规驾规
12月27日下午,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实施公安部123、124号令新闻通报会,来自市交巡警支队秩序科、车管所、高速管理科等部门的专家对2013年即将实施的新交规驾规进行了重点解读,对市民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记者 郭胡成 通讯员 焦轩
【关于驾驶人考试】跨年度驾考怎么办
今年报名考驾照,尚未考完,接下来该怎么考?近段时间,很多跨年度驾考的考生因此迷茫了。
市车管所考试股股长黄玉楼介绍,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之前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科目二桩考)仍然有效。
同时,新规定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5次预约限制次数中。新规定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此外,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本着从宽原则,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
目前,市车管所正在积极改造“考场”,以适应新规。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改造需要时间,申请B2照(含B2照)以上的驾考暂时延期。
【关于申领驾照】 两种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市车管所驾驶人管理股股长刘海丽介绍,2013年1月1日起,两种严重、恶性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关于新手实习期】 新手上高速需有老司机陪驾
目前,我国驾驶人正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可新增的驾驶人往往存在驾驶技能不熟练、安全驾驶意识不强等问题,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也相对较高。从明年1月1日开始,驾驶人实习期的具体管理范围、实习期驾驶员上高速、以及相关记分规定等都更为严格。
明年1月1日起,实习司机开车上高速时需有人“陪驾”,且副驾驶上的人员需拥有三年以上驾龄。针对新交规的出台,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科科长霍允雨表示,届时,高速交巡警将采用抽查的方式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展开定期检查及随机临检。而陪驾人一旦强迫新手司机违规并酿成事故的,将一并被要求担责,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高速公路上行驶】 车辆故障可以就地停车?
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引发追尾、多车相撞事故。但有些时候,因为特殊情况,你又不得不停车,怎么办?
新规是这样规定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这样做就能避免违法。
如果车辆无故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车辆出现故障能够移动但未移至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以及车辆故障无法移动但未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应认定为违法停车。属于违法停车的,当事人将面临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新规很细,内容很广。交巡警部门表示,这些对司机们来说堪称“紧箍咒”的条款,对公共安全而言却是更加有效的“安全阀”。当然,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起到引导作用,推动形成共同守法、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是为了交通事故发生率的下降和公众文明守法程度的提升。 (编辑:王夫成)
更多相关知识可以查看:公安部发布新交规驾规(123、124号令)百问百答http://www.lyg01.net/HomeInfo/NewsALL/guonei/2012/1227/136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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