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2-12-31 11:40:00

连云港阶梯水价元旦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 胡笳)记者从连云港自来水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3年1月1日用水量起,连云港市市区自来水进行调价,同时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

  根据方案,市区居民的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76元/吨调整至2.95元/吨,生产用水价格由现行的3.30元/吨调整为3.6元/吨,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的5.16元/吨调整为5.57元/吨。

  同时,在市区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家庭实施阶梯水价。用水设三级水量阶梯,对应居民生活用水三级阶梯水价,实行超额累计加费制度,每级级差0.81元/吨。具体如下:第一级为每户年用水量240吨及以内的部分,生活用水价格执行2.95元/吨;第二级为每户年用水量在241吨至360吨的部分,到户价格在第一级水价基础上,每吨加价0.81元,即这部分的生活用水价格为3.76元/吨;第三级为每户年用水量超过360吨的部分,以此类推每吨加价1.62元,即到户价为4.57元/吨。

  对于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用户,则可凭水费缴费通知单和户口簿原件,到市自来水公司营业厅验证确认后,申请增加用户阶梯水量。户籍人口每增加1人,每月可增加用水量5吨,即每年每户在均用水量的基础上增加60吨。

  对于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连云港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居民用户则在维持原标准1.25元/吨的优惠基础上,按级差0.81元/吨标准,实行阶梯水价。即第一阶梯内(240吨/年)到户价格仍执行1.25元/吨;第二阶梯(241至360吨/年)到户价格执行2.06元/吨;第三阶梯(超过360吨/年)到户价格执行2.87元/吨。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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