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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8 12:15:43
海南吉星商业管理公司野蛮管理
本人在海南海口明珠广场五楼经营数码,对于明珠四五楼的海南吉星商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方式存在很大的异议。基本上所有的商户在与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对于商户的罚款事宜未在合同中明文约定。在日常管理中,管理方随意对商户进行罚款,并且罚款数额不一,罚款事项也并没有知会到每一户商户。本人于2011年11月22日中午在自己所租的柜台打开饭盒,管理方就强行罚款200元,本人对这样的管理行为极度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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