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评论 发表于 2013-1-13 10:59:00

曝阜宁益林镇党委书记丁正万报复上访人裴汝龙

  曝阜宁益林镇党委书记丁正万报复上访人裴汝龙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1-13 10:19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盐城阜宁

  投诉报料:

  谁给江苏阜宁县益林镇带来不和谐的一面?

  

  

  

  

  

  

  

  

  

  

  

  引题:--揭露阜宁县益林镇党委书记丁正万打击报复上访人裴汝龙,滥用职权官商勾结开发房产,指使益林镇派出所制定假案,栽赃陷害,硬把裴汝龙所得的三万元劳务费说敲诈罪,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党委书记丁正万如此党性原则在哪里?具体请看下文................裴汝龙,男,59岁,住阜宁县益林镇益东村,在2009年12月。个体户姚进在阜宁县益林镇益村一块10亩地左右地皮搞小产权房,委托裴汝龙帮忙做工作.姚进给裴汝龙叁万元劳务费.,由于 裴汝龙对益林镇政府乱收费、违法使用土地等不法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益林镇党委书记丁正万怀恨在心,

  指使益林派出所制定假案,死命要求司法机关查处。法院枉法判决裴汝龙所得到的合法劳务报酬为敲诈勒索罪。

  搞小产权房的个体户姚进,委托裴汝龙做工作,此事实有记录在案可查,裴汝龙确实也为姚进做了好多工作,法院的判决书也认可此事实。从这两点就可以认定:搞小产权 的个体户姚进给付裴汝龙的叁万元,是裴汝龙合法的劳务费。

  检察机关出具多份公安机关的证据,诉称裴汝龙干涉搞小产权房人员施工,事实上公安机关调查的证据来源不合法,不但裴汝龙没有干涉,如果干涉的话,裴汝龙禁止违法用地,也是合法的,法院更不能以此依据判决有罪,法院真是不分青红皂白。

  因行政干预将裴汝龙合法的收入,法院判决裴汝龙成敲诈勒索罪3年零6个月实属冤枉,在构建和谐社会今天,江苏阜宁县益林镇党委书记打击报复上访人裴汝龙一案实在令人心痛…..为此,敬请上级领导督查其案,还我家清白,让我们真正感受社会主义党的阳光温暖!(裴汝龙妻王海梅)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曝阜宁益林镇党委书记丁正万报复上访人裴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