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3-1-15 14:45:59

朝阳镇综治办对接民生

  (通讯员 张陈柱 张义建)新年之初,朝阳镇综治办组织朝阳镇社会管理创新“三十行动”计划相关调研课题部门,主动学习与对接《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朝阳镇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使这项惠民工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江苏省有479.3万残疾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6.4%,涉及1400多万家庭人员。为了给残疾人群体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通过了《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九章六十七条,分别对残疾人的预防和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方面作了规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尊重残疾人对公共政策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残疾人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已成为朝阳镇实施“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朝阳一项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 (编辑:宋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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