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3-1-16 11:31:55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大力推进阳光和谐征地

  (通讯员 陈洪峰)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优化征地程序,在“两公告一登记”基础上,增加了征地补偿安置初步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到位公告等,将征地补偿标准、各被征地单位的每一项补偿安置费用、安置人数以及征地补偿结束后最终拨付的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和去向详细公告,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征地告知、公告、调查结果确认、征地听证、征地补偿以及各类影像资料留存、征地档案基本目录及归档要求等等,统一制订全面细致的操作规范,针对调查结果确认中情况复杂、容易产生纠纷问题,就签字人资格、确认要件内容、确认表填写规范、确认过程证明等明确了具体要求。深化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建设用地报批,对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不支持,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等五类情形,必须暂不实施或暂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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