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仓法院恶意抗法不执(重复发帖)
关于太仓法院恶意抗法不执(重复发帖)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1-20 12:45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苏州太仓
投诉报料:
1
、太仓是一个美丽的江南鱼米之乡,许多人梦想中的天堂,背后却隐藏着人们意想不到的黑暗和极大的腐败,贪官横行,无法无天,无数个合法公民有冤无处申,依法治国在太仓是空喊口号,法治社会荡然无存。
2
、我是太仓市洋沙二村,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是太仓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事重:
2004
年拿到房子,同年
12
月
18
日向太仓法院开庭一案,到(
2006
)年太民一初字第
0866
号,(
2007
)年苏中民一终字第
0110
号,(
2008
)年苏中民一监字第
0113
号的判决,把洋沙二村小区
16
幢
501
室的不合格的铝合金窗更换成合格的铝合金窗,执行书
2007
年
4
月
13
日,由于法院腐败,被告应一直不地头,太仓法院一直无法执行,而且法院在
2009
年
8
月
6
日由原被告签协议也无法来解决,这不是假协议吗?
3
、因执行期只有
2
年,已超期,在
2010
年
8
月
18
日
恢复申请执行书,到目前一直无法执行,曾因为被告是人民政府就一直可以不执行吗?法在何方?在
2006
年
12
月
1
日
太仓法院立假案,没有立案章就通知我开庭,
2007
年
8
月
15
日在通知开庭,讲苏州中院委托太仓法院审理一案,但没有寄来苏州中院书面通知,本人到苏州中院市监庭周军讲,我们中院也没有立案,这个事我们不知道,二次开庭,太仓法院目的想推翻本人的案件,后来,法院民庭副院长,他讲这二个案件,立错了,作为人民法院老百姓养他们只拿钱,不做事,嘴上讲好听(黑)。
4
、在
2007
年,本人多次写信上级各部门到中央部门领导,
2010
年
12
月
20
日也到江苏省高级人民信访办,高院领导要求丁树院长,不执行清法院写书面报告,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执行,但杜院长讲,国家的法律不是一定要按照的,张副院长,在我的执行问题上,他也走了政府多次,一直讲我保证给你解决,但是到头来,他讲我现权小官小没有办法,这说明地方政府是权大于法吗?
5
、
2008
年
2
月
26
日
,太仓法院(函)关于你向各部门、高级人民法院反映你与太仓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执行一案,现有高级人民法院,已将你写的信转苏州市中级院,由苏州市中级法院移交本院处理执行一案,但法院一直没有人来找我,在每年中央开两会前就有政法委、法院、事务管理局、信访局,一直来讲要解决一案,过了两会就没有人来找我。
6
、本人在
2009
年,
60
周年到北京,
2010
年
-2011
年到全国人大、国务院、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办上访,现而且上级多有批文和回复,我想本人这个案件,应该讲全国也是首例,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吗?
关于太仓政府、公安局动用北京黑社会,非法拘禁,绑架压送。
1
、
2012
年
11
月
8
日
早上到了北京有关部门进行上访,
9
日中午太仓公安局原单位看守所所长打电话说局里派所里张松副所长等
2
人也来北京找我,中午我们一起吃了中饭,晚上一起住,还有新区派出所
2
位民警,他们来是讲我带他们到北京去看看,讲好明天带他们国家体育馆、鸟巢、八达岭,
11
月
10
日
早上我乘
82
路汽车到鸟巢、体育馆,中午一起吃好饭,准备去达八岭,可万万没有想到,太仓驻京办和太仓公安局在鸟巢的西门口饭店,出来他们动用了北京黑社会
5
个人在中午
2
点左右出来,用绑架手段把我压到黑社会车上(汽车牌照(黑)京
A32393
),上车黑社会把我身上一切证件手机全部拿走,直开太仓,早上
3
点送到太仓陆渡一幢房子里,黑社会拿了
2
万元钱不到就走了,新区派出所民警已经在房子等候那里,直至关押五天五夜,没有见到阳光,有新区派出所民警
5
个
24
小时看押,非法扣禁,警匪一家。
关于信访条例要解决合法维权,要等多久,谁在违反信访条例。
1
、根据信访条例,依法反应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直接投诉,请求的权利,依法信访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
2
、维护合法权益,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的事就是天下的事,国家信访政策,事来解决,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特别是太仓各政府信访部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听民事,给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一席话说到上访户心坎上,口号:为党为忧,为民解难,执政为民……我上访自己的经力……。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五条要求:
一、不管上访人是否有理,只要有实际困难都要解决在先。
二、认定违法上访,都要经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都看到他是否属于无理取闹。
三、凡是进行依法处理的,批准权归省里,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承担共同研究,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四、依法处理后,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做工作,不能一抓了之。
五、中央政法机关对省级部门批准依法处理的上访人又以此为由上访的案件,不在向下交办,国家明确规定群体监用警力可被(双开)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就信访工作就作出规定
16
种行为将究领导责任。中央依法治国,地方违法乱治,中央执政为民,地方侵占民财,中央法治,地方乱治,依法治国在太仓空喊口号。
中央的法律规定很多很多,看上去对老百姓有利,但到了下面就没有人执行,再多有用吗?
什么是人权:所谓人权,即公民权利,人身自由权吗等?
作为一个人民法院,政府不低头就可以不执行,在台上说得好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有法必依,支持正义,决不会偏袒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决和江苏省地方行政诉讼的解释,作为政府法院,判决了可以不执行吗?以上事实,由太仓市洋沙二村,
16
幢
501
室陈有良本人的亲身经历,铁证如山,公民的人权状况通过十八大的习书记精神反腐倡廉精神的合法权益,请中央领导关注,请全国同胞关注,请全国网友声援呼吁,关注我们的人权。以上事实可以提供法律文书。
控诉人:陈友良,电话:
13913777202
邮编:
215400
,
居住:江苏省太仓市洋沙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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幢
501
室 如果密封性差一点是可以修复的。政府的钱也是我们老百姓的钱,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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