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上丢的钱找回来了
(记者 王健民 通讯员 莱 易 江舜星) 日前,庞女士给连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送来题为“人民卫士,兵贵神速”的锦旗,感谢连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及时破案,为她追回经济损失。2012年12月20日下午,庞女士在连云区一家银行的自动存取款机上存款后将银行卡遗留在机器 内。不久后,庞女士的手机上收到几条银行通知短信,短信内容显示她的银行卡连续4次被提取现金共计16000元。庞女士这才想起自己忘了将银行卡取走,她急忙返回自动存取款机处找卡,但银行卡早已被人取走。惊慌失措的庞女士急忙赶到连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接此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办案民警调取银行监控资料,监控显示,在庞女士走后,有一名青年男子到自动存取款机上取款,当他意识到机器内还有一张银行卡时,该男子立即将庞女士卡内的钱分次取走,随后该男子便驾车离开。根据监控资料民警很快查到嫌疑人的车辆信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丁某(男,35岁,泗阳县人)。13日上午11时,经侦大队民警将丁某抓获归案,悉数追回受害人损失16000元。 (编辑:王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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