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昆山法院为何如此判决?
控诉昆山法院为何如此判决?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1-24 10:19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苏州太仓
投诉报料:
控告状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本人系屈海荣合同诈骗案的被害人浦根兴,控告昆山市人民法院在苏卅龙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昆山官员投资
2
亿元组成)利益驱动下,昆山法院涉嫌官官相护,相互勾结,袒护包庇银行对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屈海荣发放
500
万贷款,是以虚假采购信息,骗取贷款到帐后逃匿,袒护包庇苏卅龙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故意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侵占当事人财产,对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犯屈海荣立案而立案,立而不侦,立而不诉,立而不捕。
2011
年屈海荣在昆山法院有
7
件案件,多是经济合同诈骗,标的总额
12819670
元,为昆山法院牟取诉讼费
87285
元,昆山法院(
2011
昆商初字第
0832
号)判决是违背事实的枉法裁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故意不追诉屈海荣其它案件的动机,不查昆山市公安局网上追逃信息,所屈海荣
7
件案
4
件法院判了无财产可执行,案结事不了,歪曲了法律,完全是被一些法官官商勾结玩弄了司法。
本案当事人在
2012.6.25
向苏卅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现被昆山市人民法院故以拖压时间,(在逃人员签发日期
2011
年
1
月
31
日,以权压法,以隐匿证据隐瞒犯罪事实等手段,帮助犯罪成员逃避刑事责任)。现还压在昆山法院己满
6
个月。
我对昆山法院压制掩盖事实的玩弄做法,本人在走投无路之下只能用极端方式结束我
50
岁的生命。会依法走完程序,请求审查督办。为贯彻十八大的依法治国精神指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捍卫法律的尊严,请求纪律委员会派员深入基层对昆山法院案件审查督办。
立案调查苏卅龙辰投资担保公司资产组成(昆山官员),以担保形式索取钱财。立案调查昆山法院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刑事审判,故意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诉讼等方式侵占抢劫本人合法财产,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如有不实本人负法律责任。浦根兴
13701683584
18962654977
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山市华丽服装綉品厂
2013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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