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饲料撒下 死鱼儿漂上来
记 者 黄 威 通讯员 朱先明小批量真饲料卖给养殖户试用,等养殖户觉得这种饲料不错,然后大批量购进的时候,就换成假饲料卖给养殖户,结果导致养殖户所养的鱼大量死亡,这就是某饲料经销公司干的缺德事。日前,连云区法院判决该饲料经销公司赔偿养殖户经济损失50万元。
2011年9月,在连云港市台北盐场承包了一片滩涂搞养殖的王志诚,在外省某饲料经销公司购买了1000斤鱼饲料试用,喂养后鱼的长势很好。于是,王志诚又从该饲料经销公司购进了5吨饲料,谁知这批饲料喂鱼后第二天,鱼塘就出现了大量死鱼,接下来的两三天,死亡的鱼越来越多。
面对这种情况,王志诚慌了手脚,马上到处找原因。最后,他意识到是这批饲料出了问题,于是将这批饲料取样送到南京做了技术鉴定,鉴定结论是这批饲料内喹乙醇超标,是直接导致鱼死亡的原因。
2012年年初,王志诚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该饲料经销公司赔偿他的损失。在庭审中,该饲料经销公司拒不承认饲料有问题,声称第一次卖给王志诚的1000斤饲料喂养良好,第二批饲料和第一批饲料是一样的,不可能出现问题。同时,该饲料经销公司对王志诚提交的技术鉴定公信力提出质疑,被告的代理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很快推翻了王志诚提供的证据。眼看打输官司已成定局,王志诚提出了撤诉。
去年12月,心有不甘的王志诚再次来到连云区法院,提出法律咨询,连云区法院的法官建议他申请司法鉴定。为此,连云区法院维权合议庭从连云港市农业执法大队封存的饲料中提取了样品,并及时和国内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南京理化检测中心取得联系,于当日赶赴南京送检。一周后,司法鉴定结论出来了。经检测认定,该饲料经销公司生产的鱼饲料内喹乙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7倍,不仅鱼吃了会死亡,其它水生动物吃了也会死亡。
铁证面前,该饲料经销公司再也无话可说,不再坚持自己没有责任,而是辩称系公司仓库保管员误将劣质饲料当达标饲料发的货。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同意委托价格认定机构对王志诚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和价格认定。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该饲料经销公司赔偿了王志诚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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