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3-2-4 16:45:59

朝阳安置小区普法促规范

  (通讯员 张陈柱 赵 兵)日前,《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后,连云港开发区朝阳安置小区工作人员主动对接,深入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业主权责意义与爱家护区意识,有力提升小区规范化长效性建设水平。

  马山小区是一个新开发、新成立、开放式的居民住宅小区,建于2006年10月,2011年5月23日整体搬迁入住,地处朝阳镇南路段,管辖面积辖区1.46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2栋,现有居民295户1173人,另有沙集90余户拆迁户近期择日迁住。

  据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经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修订。该《条例》分总则、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93条,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编辑:宋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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