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 发表于 2013-2-20 16:25:00

赣榆将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讯员:崔久远 徐允森)为贯彻国家、省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规范收费行为,赣榆县行政事业单位将取消和免征十四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为:

  一、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危房鉴定费、税务部门的税务发票工本费、外事部门的《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加快费、签注费。

  二、         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事部门的因公护照费、公安部门的户口簿收费、户口迁移证件收费、国土资源部门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采矿登记收费(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船舶户口簿工本费、船民证和临时船民证工本费。

  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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