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3-3-1 09:48:00

工地放烟花炸坏衣服 赔3500元

  (记者 杨济泽通讯员 朱先明)元宵节的早上,家住市开发区的王女士,将一件上衣挂在阳台衣架上晒一晒,不料,附近一家工地上燃放的烟花飞到了衣服上爆炸。事发后,王女士找到工地负责人理论,但双方为了责任问题争执不下。在法官的调解下,该工地负责人赔偿王女士衣服损失3500元。

  2月24日早上,王女士吃过早饭后,遂将春节前购买的一件“劲霸牌”上衣拿到阳台上晒,刚把衣服挂好进房间后,王女士突然听到身后一声炸响,吓了一跳。当她回到阳台时,只见衣服的左衣袖已被炸坏,空中弥漫着浓烈的烟味。

  发现衣服被炸坏后,王女士当即从楼上跑下来,只见附近一处工地有三四个人仍在燃放烟花,王女士当即与工地负责人进行理论,双方因此发生了争吵。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连云区法院“工地法庭”的法官闻讯后赶到现场并进行调解。最终,工地项目部赔偿了王女士衣服损失3500元。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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