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句话拦车打人赔六万
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张 培王明欲搭乘客车回家,但是因为售票员嫌近拒载,王明就伙同四个哥们拦车打人,结果触犯刑法,除了赔偿被害人6万元,还因寻衅滋事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2年4月5日,王明在海宁大道转盘处等车回家,欲搭乘杨某驾驶的新浦开往沭阳的客车。因为客车售票员嫌距离太近而拒载。王明下车后感觉受到侮辱,遂打电话给朋友李某,让其找人拦住该车报复出气。有“哥们义气”的李某随即召集了3个哥们,4个人在204国道宁海段等候杨某驾驶的客车。等到客车后,以李某为首的4个人上车把客车司机杨某打成右耳外伤鼓膜穿孔,构成轻伤;把售票员打得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构成轻微伤。
经海州法院审理认为:该5名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到八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赔偿司机和售票员经济损失共6万元。(涉案人员系化名)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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