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3-3-11 11:31:59

灌云县将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金

  (通讯员 丁茂柏 李翔 记者 侍述清)记者近日从灌云县民政部门获悉,该县将进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新一轮上调,优抚对象具有双重或者多重身份的,定期抚恤金或补助金享受其中的最高标准。

  根据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此次提标涉及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和老复员军人遗孀、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70元和35元,老复员军人遗孀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50元,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月285元。在职伤残军人的抚恤金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也相应调整。

  通知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补助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http://www.aigany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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