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塔山镇阳光招标杜绝违规
(通讯员:孟康奇)自2008年成立招投标服务中心以来,赣榆县塔山镇将镇村和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的集体资产对外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权出让等经济活动都委托镇招投标中心来办理,凡在招投标中心办理的事项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实行阳光运作,从源头上避免了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滋生,既规范了农村的经济活动,又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筑牢了防护网,受到全镇干群的一致赞誉与好评。该镇规定,凡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3万元以上,集体资产转让、租赁,资源发包金额1万元以上,大宗物品采购5000元以上都必须进入镇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交易。对违规未进入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交易的,镇财务管理中心拒绝财务结报,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今年2月,镇农技中心将所属某一地块对外发包,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对此进行了规范招投标,最后总中标价比原定的底价高出10多万元。中心副主任单之利高兴地说:“整个招投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没想到增加这么多钱,多亏了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据悉,截至3月中旬,今年该中心已先后执行招投标项目9起,为工程类招投标项目节省资金100多万元,发包类项目竞标增值200多万元。
镇招投标中心建立运行以来,既避免了工程或是经营权出让少数人“暗箱操作”的现象,又可以为公共投入节省开支,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将公权私用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了防护网,成为融合干群关系的一剂“良药”。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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