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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茹
发表于 2013-3-30 15:29:00
灌南获高校毕业生补偿经费286.56万元
(通讯员 张瑾王锐) 近日,灌南县财政局获得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9-2011年高等学校毕业生第一批补偿经费286.56万元,对省内外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该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给予学费补偿。数据显示,经个人申请、省厅审核,在该县基层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有592名。(编辑:李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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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获高校毕业生补偿经费286.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