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规范管理就业专项资金
(通讯员 曹步春 龚文早 王华) 为确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近日,江苏省灌南县出台了《灌南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操作办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该办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规范,规定该资金只能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引导扶持资金补助,以及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等九个方面,凡不属于此范围的无论谁批准都不得动用或挪用。
为避免资金使用中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办法》还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程序进行了规范。哪些人具备哪些条件可申请补贴,事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多少日内办结等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也方便了办理者。
该办法还对专项资金使用督查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人社局、财政局每年至少要两次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关部门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建立和完善就业专项资金拨付和发放台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和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单位的真实性,严防造假行为。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各种就业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为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该局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公布了举报邮箱。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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