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迁坟558座节约土地40亩
(通讯员 江春潮 周文昌),江苏省灌南县新安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加大殡葬管理力度。从3月下旬开始,组织人力物力,对镇域境内的主干道两侧、“硕项湖备用水源地”周围的散坟进行搬迁,截止4月3日,已顺利搬迁坟墓558座,节约耕地41.2亩。在迁坟工作中,该镇认真做好殡葬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会议,学习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利用广播、板报、村务公开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到户,使国家殡葬条例规定的“不得在公路主干道两侧、河流堤坝和水源保护区内建造坟墓”的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不理解不支持的群众,工作人员利用早晚上门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迁坟主明事理、顾大局,配合迁坟工作。镇村干部进村入户进行组织实施,涉及到迁坟的镇中、镇北、镇西、硕项等7个村的党员干部投入全部精力,落实平坟迁坟工作,调度了7台挖机,组织了26名镇村干部到一线,截止4月3日,全镇平坟迁坟558座,散葬在城市周围主干道两侧及硕项湖周边的坟墓,已全部迁入镇指定的公益性公墓内进行了规范安葬。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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