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 发表于 2009-8-1 17:47:23

误会

刚才我是不明白

   现在 我明白了
      
         不要在跟帖了

             大家继续发帖聊天吧

树梢上的黎明 发表于 2009-8-1 17:48:37

你发在哪了?
是不是喝醉了?

闲庭醉步 发表于 2009-8-1 17:49:02

你的帖子有问题,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请注意措词。

背影 发表于 2009-8-1 17:50:40

哦 原来这样 那你们慢慢调查    我一下子没能明白

伊人李彧 发表于 2009-8-1 17:53:45

有证据吗,我还没捞看

伊人李彧 发表于 2009-8-1 17:55:36

不好了,广告把回复的确定按钮给覆盖了,要转到高级回复才能发帖

风向 发表于 2009-8-1 17:57:27

我保持沉默,给需要的人足够的尊敬

闲庭醉步 发表于 2009-8-1 17:59:32

4# 背影
你所谓的证据,严格来说都不能作为证据。
你并不能证明佚名和青菜并不是同一个人。

背影 发表于 2009-8-1 18:00:21

知道了:L 学习了

风向 发表于 2009-8-1 18:02:23

4# 背影
你所谓的证据,严格来说都不能作为证据。
你并不能证明佚名和青菜并不是同一个人。
闲庭醉步 发表于 2009-8-1 17:59 https://www.aiganyu.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一笑而过

伊人李彧 发表于 2009-8-1 18:02:36

(原创)让我们都原创去吧

伊人李彧 发表于 2009-8-1 18:04:48

4# 背影
你所谓的证据,严格来说都不能作为证据。
你并不能证明佚名和青菜并不是同一个人。
闲庭醉步 发表于 2009-8-1 17:59 https://www.aiganyu.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又怎样来证明是一个人呢

背影 发表于 2009-8-1 18:05:10

11# 伊人李彧


俺哥看了吗我给你发的

铁头弓 发表于 2009-8-1 18:05:47

不知道这个青菜在网上有多少个ID.刚在扬中论坛也发现个相似的。

树梢上的黎明 发表于 2009-8-1 18:07:16

没有他本人的证实,先不要乱说,确实,我们不知道他有多少个ID

背影 发表于 2009-8-1 18:07:40

没有必要争执了管理自会解决

闲庭醉步 发表于 2009-8-1 18:07:47

12# 伊人李彧

这应该就是删帖的原因了。
既然都不能证明,就应该注意用词。

铁头弓 发表于 2009-8-1 18:08:41

背影这样会让别人伤心的。而且是很莫名的那种。。哈哈。

背影 发表于 2009-8-1 18:09:56

删帖速度

树梢上的黎明 发表于 2009-8-1 18:11:35

管理员也不能看了就删,最简单的比喻,我写作文在报纸上发表了,但校报上同样也有,那照你这样说岂不是很多人都在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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