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3-8-7 13:35:02

小心泳池边的“第三只手”

前不久,事主吴某将摩托车停在市政府西侧露天游泳池边,并将财物放在车子座垫下便下水游泳,等上岸回家时发现车座垫下财物被盗。无独有偶,事主李某驾驶私家车至七星镇湘家荡游泳,将衣物等物放在车后座并关好车窗,等回来看时汽车后窗被砸,后座裤子口袋内的人民币、联想手机被盗。
        警方提醒: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市民外出游泳时要尽量少带贵重物品,到露天游泳池等处游泳时,最好留有人看管财物或至少要在视线可及范围之内,同时在野外游泳时不要到禁止游泳的地方游泳,并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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